内蒙古保证金担保项目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既然反担保行为的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性质一样,都是担保行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反担保人担责后的追偿所以反担保人在担责后可以追偿债务人。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一般而言,保函适用担保人所在国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保函有关当事人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如保函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或申请人)愿意采用其所在国法律,但保函受益人不愿意接受,而要求采用其所在国法律,尤其在反担保中,若涉及需要受益人所在国银行根据被担保人所在国银行(担保人)出具反担保来出具正式保函给受益人的情况,常会出现反担保函和正式保函之间所适用法律的冲突。如出具反担保的银行要求适用其所在国法律,而出具正式保函的银行又要求适用其所在国法律的冲突。
是指对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的提前支取行为所作出的归还承诺的担保。在一些合约主要是工程项目及大型机电设备的出口合约中常有这样的规定:合同价款中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的金额,将由业主方和买方在每期进度款的支付中子以扣留只有在项目全部完成即在项目维修期完结后,或在所提供的成套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并保证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合约的规定之后,才能支付给承包方或供货方。这就是预留金的规定。
预付款保函(advancepaymentguarantee),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入《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末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素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履约保函是指:招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成为接受承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向接受承包人提供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一15%,以确保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展约。
投标保函是指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没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图。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先前附来的银行投标保函立即生效。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父务。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父务。
随着银行保函在国际国内各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根据实际需要,保函的格式、内容和担保责任也越来越复杂,这给银行保函操作带来了许多实际困难,加大了银行监控风险的难度,也提高了对银行保函从业人员处理业务能力的技术要求。其中,存在着的一些需要关注的地方值得银行人员进行研究和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由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书)在企业运作业务和资金融通中有了日益广阔的发展空间,保函涵盖的担保范围非常广,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工程建设、资金融通、交通运输、法律纠纷等等不一而足。
内蒙古保证金担保项目
问1: 保函的作用是什么?
答:保函可以替代现金保证金。减少贵司的资金压力,用更多的资金去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我们担保公司办理,效率高、资料简单。
问2: 办理保函需要多长时间?
答:投标保函1天可出具;履约、预付款、质量等保函在资料收齐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左右出具。
问3: 有中标通知书,合同未签署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履约保函吗?
答:可以办理,只要能证明该项目已经中标就行。
问4: 企业可以自己去银行办理保函吗,和担保公司办理有什么不同?
答:企业可以自已去银行办理保函,不过要押全额保证金冻结到银行才能出具保函,且资料复杂,审批时间慢。 通过担保公司办理不需要打全额,免保证金办理,同时出函时间快,且资料简单,为贵公司省时、省力、省成本。
问5: 保函格式有要求,是否会影响办理条件和收费?
答:如果保函受益人没有特殊要求,我们将按银行标准保函格式出具;如有格式要求,需提前发至我司送往银行法律部审批。
保函格式包括了必须出具什么类型银行的保函才有效?是否必须要出具当地银行的保函?如果必须要出具当地银行的,这里就涉及到银行转开了,自然收费会增加。这里还要看客户当地银行接收转开保函的费率是多少。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常用的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知道,你知道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吗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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